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阡乐科技获悉,11月6日,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香港证监会)在东区裁判法院针对陈海城(男)及李宝程(男)展开刑事法律程序,指二人使用欺诈计划,非法卖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,违反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第300条。 香港证监会指称,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,陈及李讹称陈持有足够数目的该28家公司股份,以支持通过陈在贝格隆证券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发出的卖盘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结果,二人得以就相关公司的股份进行非法卖空交易,并获利约1,100万港元。 被告在今天的聆讯中无须答辩,案件押后至2026年2月6日进行下一次聆讯。届时控方将申请把案件移交区域法院审理。 陈及李获准保释,以待进行下一次聆讯,条件是他们:不得离开香港;交出所有旅行证件;定期到警署报到;各缴交280,000港元保释金;及于所申报的地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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