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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,一句话总结:以后黄金的买卖要分“正门”和“小门”。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这两家“正门”买的,可以免税;非标准渠道、自己折腾买的,要交税。 而且只要你提了实物金出来,哪怕是在交易所买的,也得按用途分税。买得对,税轻;买得野,税重。 所以这不是简单的“加税”,而是一场“引流”。引什么?——把资金、买盘、投资情绪,统统引向“虚拟黄金”的那一边。 一、实物金回归“用”,虚拟金承担“投” 你去看最近的市场动向,工行、建行都宣布暂停提取实物黄金业务。理由是“系统升级”,其实是政策信号最直白的落地,黄金的投资属性,正式被赶回“账户”里了。 实物金,负责“佩戴、收藏、象征”; 虚拟金,负责“涨跌、博弈、定价”。 黄金的两条线,被彻底切开。这就像国家在告诉你:“以后别想着拿金条炒价差了,买金就是买个纪念、买个情绪。真想赚钱?去买ETF、账户金、场内金。” 政策的真正目的,不是让你多交税,而是让资金回流金融系统,让实物市场别太“热”。 老百姓手里的金条太多,央行的库存被抽干,这种结构显然不是国家想看到的。于是,一刀切:实物变贵、虚拟变香。 二、黄金市场的“重心漂移” 别小看这一步,它几乎会重塑黄金市场的生态。 其一,渠道集中化。今后只有通过交易所的标准渠道,才有税收优惠。非会员、小金店、私人渠道,都会被边缘化。黄金交易将从“全民淘金”变成“机构竞技”。 其二,定价权内移。以前你我都能参与黄金的流通市场,实物金店的价格甚至能牵动短期市场。现在不行了,定价权要回到交易所、ETF那种“看不见手”的地方。大妈控制金价的时代,结束了。
其三,信息彻底透明。所有虚拟金的交易都能被监管实时看到。谁在买、谁在卖、谁在屯,全都有迹可循。黄金,从民间财富,回归了“数据化财富”,黄金市场的“散户时代”结束了。 三、虚拟得太快,扯到蛋 当然,这并不是什么全民好消息。你要知道,虚拟金的好处是轻便,坏处是,它真的只是虚拟。你在手机上看到的“持有克数”,只是一个数据库里的记录;你赚的那点差价,是系统帮你结算的金融逻辑。它不像金条那样能被你拿在手里、放进保险箱。虚拟金的规则,是人定的;当人改规则,你的“金”也就随之改价。恩,如果还没明白,我就举个例子。 比如我搞了个假证券公司,里面的盘完全跟真实大盘同步,但是来开户交易的人,并没有真的去买卖股票,他们的对手盘其实是我。账户的变动也完全跟大盘涨跌同步,他们赚了,账户钱就多,亏了就变少,提现就可以拿走。但由于散户多半亏钱,所以亏出来的钱归我。请问,我这个算不算诈骗?法律上怎么定性?我专门去问了AI,AI的回答是: 可能构成诈骗罪的情形:如果平台方存在操控数据走势、提供反向操作建议等行为,或者虽然使用的是真实交易数据,但却延迟性或选择性地告知投资人真实交易数据,使得交易双方处于严重不对等的状态,导致投资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进行交易,从而遭受损失,那么平台方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应以诈骗罪论处。 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:如果平台只是根据真实市场行情让投资者自由下单、交易或结算,投资者承担的盈亏风险与正常股票投资并无二致,平台方不存在肆意占有投资人资金的意图,也没有通过篡改数据等方式幕后干预投资人交易,且平台获取的资金都用于后续平台运营,未发现私自分赃、转移赃款或侵吞赃款等情况,那么虽然平台未将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接入真实市场,但这种行为更倾向于侵害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,本质上属于非法经营证券经纪业务,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。 当然,虚拟金市场是合法市场,没有上述法律问题。但本质上,“暂停取金”“无法操作”,你能动的,不是黄金而是页面。跟我说的那个虚拟证券市场并无两样。 四、我们正在进入“去实物化”的金融世界 你仔细看整个逻辑:这场改革的最终目的,就是让黄金的“投资通道”完全数字化。投资金归金融系统,实物金归消费市场。 你要避险?买ETF。你要纪念?买金条。 这两者,不能再混用了。 央行在屯金,但老百姓也在屯金,这是不行的。央行才能屯金,老百姓可以屯虚拟金。“釜底抽薪”,把避险需求引回系统内,用数字的手段管控黄金的金融流量。 五、数字黄金的幻象 这次黄金税改是一个信号。它告诉我们,财富的载体正在发生位移:从实物变成了虚拟,从手中的金属变成了系统中的数值。未来你可能依旧能“买黄金”,但那黄金,不在地球表层,而在数据云端。投资虚拟金没问题,赚钱也没问题。 但请记住一句话,虚拟金的尽头,不是黄金,是服务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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