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每经AI快讯,10月10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》。公告提出,对财税〔2018〕74号文中第一条第(一)项、第(二)项中涉及的节能乘用车、节能轻型商用车、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进行更新。对财税〔2018〕74号文中第二条第(二)项中涉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调整。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、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他技术要求继续按照财税〔2018〕7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。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。 每日经济新闻 (责任编辑:贺 )
【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和讯网无关。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邮箱:news_center@staff.hexun.com |
29 分钟前
29 分钟前
半小时前
半小时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