阡乐科技获悉,6月6日,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(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),其中提到要求晶澳科技(002459.SZ)补充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未决诉讼等事项。据港交所4月28日披露,晶澳科技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,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为联席保荐人。 具体来看,证监会公示指出,请晶澳科技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,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: 一、请说明你公司下属公司受到安全生产相关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,相关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,缴纳罚款进展及是否已采取必要、有效的整改措施;是否存在其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具体情况,是否构成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规定的限制融资情形或其他不得上市情形。 二、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未决诉讼,请说明相关案件审理进展及是否构成本次上市的实质性障碍。 据了解,晶澳科技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光伏硅片、电池、组件及储能系统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,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、建设、运营,以及光伏材料与设备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等。招股书显示,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,公司于2024年以光伏组件出货量计全球排名第三,市场份额为12.3%,且自2015年以来光伏组件出货量连续10年位列全球前四位。截至2024年12月31日,公司的产品覆盖全球178个国家与地区,并已设立了16家海外销售公司,包括在全球各区域的七个区域运营中心,于往绩记录期间,公司半数以上的销售额来自海外市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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