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经记者|余蕊均 每经编辑|杨欢 ![]() 图片来源:每经记者 余蕊均 摄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涉及上下游、左右岸、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。2022年3月1日,《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,标志着河湖长制从“有章可循”迈向“有法可依”。3年多来,《条例》实施情况如何?实施过程中还面临哪些突出问题? 6月4日下午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,近期将对全省贯彻实施《条例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记者从会上获悉,本次执法检查组将兵分三路,分别赴内江和泸州、绵阳和阿坝、资阳和甘孜等六个市州开展实地检查,并委托其余15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。 根据方案,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包括五个方面内容: 一是地方各级政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、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,建立组织体系,做好经费保障情况; 二是河湖日常保洁、公示牌设置与更新,参与突发事件处置、河湖管理保护相关数据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; 三是河湖管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,跨区域、跨部门协调联动长效机制,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运行情况; 四是河湖长制工作社会监督评价机制、工作考核机制建立运行情况; 五是《条例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进一步贯彻实施《条例》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。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祝春秀在动员会上表示,“执法检查是确保法规落地落实、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的重要方法”,作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的重要监督事项,开展《条例》执法检查的目的就是通过法定监督形式,推动《条例》全面有效实施。 更为特殊的是,今年是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提出20周年,在此时间节点开展执法检查,就是要以法治之力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,守护好四川的江河湖泊,推动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“三水”协同共治,筑牢长江、黄河上游生态屏障。 据了解,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四川持续强化工作考核,在全国首创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查,连续3年进驻15个县(市、区),进一步推动破解河湖长制“上热中温下冷”难题。根据新修订的《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办法》,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,已连续2年约谈排名靠后的市(州),对排名靠前和进步最大的市(州)累计落实激励资金5000万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