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困局待解 期待政策破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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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时报记者 郭博昊

尽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尚未到来,但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已挤满大量提前布局的企业。当前行业面临双重压力:一是退役量预判与实际需求存在偏差,二是非正规回收渠道的冲击,导致市场呈现典型的卖方特征和价格倒挂现象,整体盈利能力承压。

受访业内专家表示,预期在4―5年后到来的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有助于缓解供需错配压力,但行业发展仍需加强引导。当前,国家正在加紧修订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并将其升格为部门规章,通过源头管控确保退役电池进入正规途径,并明确各行政单位、执法机构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中的分工,破解“九龙治水而水不治”的难题,推动行业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发展格局。

供需错配 行业寒冬延续

近些年,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,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快速成长。出于对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快速增长和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的综合评判,社会资本普遍看好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市场发展前景,大量企业投资入局,产业快速扩张。

企查查数据显示,我国现存的17.2万家电池回收相关企业中,超六成企业于3年内成立。截至5月1日,2025年我国新注册电池回收相关企业15202家。

然而,与产业扩张“热情”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企业生产线的“冷清”。《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拆解与梯次利用行业发展白皮书(2025年)》显示,截至2024年底,中国白名单锂离子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拆解产能为423.3万吨/年,2024年中国废旧锂离子电池实际回收量只有65.4万吨。粗略计算,全行业名义产能利用率仅为15.5%。

市场对于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预判的失真很大程度上引发行业产能供需错配,行业内卷加剧。根据工信部2016年出台的规定,2024年后,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陆续“脱保”,然而“脱保”并不代表用户会立刻报废电池。

“据实际使用情况调研,大部分消费者对电池续航衰减的容忍度较高,即使续航里程下降至80%,甚至60%以下,仍会继续使用,行业早期乐观预测的动力电池‘退役潮’或延迟4―5年才会到来。”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、中汽数据有限公司资深研究员胡嵩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。

“对于企业而言,经历了2023年和2024年两年艰难的时期,2025年上半年行业状况仍未有明显改善。”某北方城市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副总经理张强(化名)告诉记者,当前多数企业依靠2022年的盈利维持基本运转,已几乎将此前的盈利消耗殆尽,部分企业亏损甚至过亿元。

胡嵩认为,尽管2025年或有更多退役动力电池进入回收利用市场,但增量供给难以呈现数量级增长。有机构预测,到2030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回收量将突破400万吨,但考虑到产能扩张的影响,若未来行业发展仍无相应引导,行业供需失衡或将延续。

价格倒挂或颠覆行业规则

在持续的供需错配下,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已呈现出明显的卖方市场特征。受访企业普遍反映,退役电池收购价格居高不下,综合利用后的产品售价难以覆盖原材料成本,这种“面粉比面包贵”的价格倒挂,使得综合利用企业盈利困难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当前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存在一些既无环评许可,也无安全生产资质的“小作坊”,因无需耗费资金用于安全、环保,其通常会以更高的回收报价“截胡”本可流入正规渠道的退役动力电池,迫使正规企业提高收购价格,进一步加剧成本倒挂。

“短期内的成本倒挂,企业咬咬牙就坚持过去了。”巴特瑞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明跃彬向记者表示,不少企业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仍选择坚持,是看好后续的政策支持和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的到来。

不过,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从资源总量来看,锂资源并不稀缺,其供应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。未来随着锂资源开发利用能力的持续提升,碳酸锂价格下行或成为趋势。

胡嵩提醒,当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行,特别是跌破5万元/吨关口时,可能会使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面临长期的成本倒挂,届时国内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发展逻辑将发生显著改变。综合利用企业将无法通过出售产品赚取差价,向主机厂、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收取综合利用服务费将成为主要盈利点。

明跃彬表示,综合利用企业并非碳酸锂的生产企业,核心业务是提供固废处理服务。当前,欧美等地区逐步推进生产责任延伸制度,动力电池生产、使用企业需对其产品全生命周期负责,包括产品的回收和处理。未来,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若陷入长期的成本倒挂,主机厂或成为报废电池处理费用的主要承担者。“无论这一天是否到来、何时到来,加强渠道建设都是企业安身立命的关键。”

国家动力电池综合利用

部门规章或年内出台

随着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临近,近年来,中央、地方陆续出台政策,规范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发展。

近期出台的《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“退役”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,从区域中心建设、回收利用规范、鼓励支持措施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方面,为规范“退役”电池回收利用提供了制度支撑。

清华大学环境学院、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副研究员董庆银告诉记者,《办法》明确要求“退役”电池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,创新提出建设多个区域中心,有助于通过源头管控,确保“退役”电池进入正规途径。同时,明确各行政单位、执法机构在推动行业规范发展中的分工,破解“九龙治水而水不治”的难题。

需要看到,《办法》作为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缺乏强制约束力。当前,国家正在加紧修订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,并将其升格为部门规章,除覆盖《办法》所提举措外,将从更多方面系统推动行业发展。行业预计,相关文件预计于年内推出。

张强认为,行业发展面临的阶段性困境,实则蕴含机遇。企业需要强化渠道建设、加强技术创新,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,在大浪淘沙中活下来,进而推动行业更高质量发展。

(责任编辑:王治强 HF0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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