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隆汇5月20日|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的通知,其中提到,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。落实法律有关规定,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,统筹推动工作落实。二是加快完善配套制度。对照法律规定,做好“立改废释”。一方面,结合自身实际,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。另一方面,对本地区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清理,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,要及时修改或废止。三是全面实施法律规定。增强法治意识,履行法定职责,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,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,积极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,确保将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。 (责任编辑:宋政 HN002)
【免责声明】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,与和讯网无关。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、观点判断保持中立,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、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。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。邮箱:news_center@staff.hexun.com |
半小时前
半小时前
半小时前
昨天 23:47
昨天 23:47